- 索引号
- 11500109MB1530994W/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卫生健康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收费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公布北碚区2020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1-02-22
大中小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北碚卫健发〔2020〕161号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北碚区2020年度社会
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卫健监督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市农村经济监测评价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各区县居民收入数据的通知》(渝调字〔2020〕5号)、《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19年各街道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的通知》(北碚统发〔2020〕6号)、《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19年镇街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通知》(北碚统发〔2020〕7号),现将我区各镇、街道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2020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给予公布(见附件)。
附件:北碚区2020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北碚卫健发〔2020〕161号 关于公布北碚区2020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doc
北碚区2020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