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 |
1 |
(北碚区)文综罚字〔2025〕F-3号 |
重庆超神巅竞娱乐有限公司 |
接群众举报,2025年4月28日下午,重庆超神巅竞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