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联席制度抓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参加,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集体会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开展。
(2)定期全面核查抓问题交办。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林业局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定期对下发的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开展实地核查,及时查处自然保护地内的新增违法问题,并通过系统和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核查结果。2023年,截至目前,完成国家级、市级交办遥感点位现场复核44个,实现发现全、交办问题早、整改问题快目标。
(3)夯实“五项机制”抓问题整改。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林业局、区规资局、区农委等整改责任单位建立起现场核查认定、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动整改、现场核查销号和长期加强监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问题点位整改销号。2022年,累计完成点位整改248个,并多次对整改完成的点位开展复查,严防问题点位死灰复燃。
(4)畅通沟通渠道抓全民共建。建立自然保护地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建设等行为,对群众举报的点位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点位,及时推进整改,确保问题点位整改到位,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