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贴息对象。全区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对申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新增贷款进行补贴,贷款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能、爆品打造、营销推广、科技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以下情形不纳入贴息范围:同笔贷款已享受或拟申报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贴息标准。贷款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放款时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单户申报主体享受的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LPR一年期3.0%,5年期以上3.5%。

二、申报资料

(一)北碚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附件1)。

(二)北碚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贷款合同、放款凭证或借据、金融机构真实性承诺书或北碚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审核表(附件3)、利息支付凭证,以及能够证明贷款用于规定用途的支出凭证等。    三、申报程序

各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附件1、2、3及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纸质件交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杨志龙处(同步提交电子档),联系电话:6886620815215238341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717:00前,期未申报和未按要求报送的,视同放弃。

五、要求事项

(一)请各街镇认真组织辖区内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申报主体要对自己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已向其他部门将同一贷款利息进行了申报的,不得再次向我委重复申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贴息资金。

附件:1.北碚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2.北碚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3.北碚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情况审核表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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