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90号),经研究,本次下达我区2024年度第三批区级以上衔接资金307.06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27万元,区级资金80.06万元(为收回调整第二批衔接资金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安排
本次下达2024年区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7个,安排资金307.06万元(具体安排计划详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
相关镇街、部门要认真执行下达的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对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按相关要求调整。
(二)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相关镇街、部门要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拨付、使用、监管程序,加快资金末端支出,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监管,不断强化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项目全程监管
相关镇街、部门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明确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督促项目实施,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照进度、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同时要强化公示公告制度,主动公示项目建设计划、资金使用结果等内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做好项目运营管护
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数据统计工作,对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带动周边困难群众增收等数据进行收集和统计,并做好建设前后的对比分析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衔接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果。
三、其他要求
有关镇街、村要组织力量,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决策原则,认真勘查调研,注重项目绩效,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收到资金文件后将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资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农户增收等情况。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将作为今后审计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监督举报电话
区乡村振兴局:68299861;
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6820410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北碚区2024年第三批区级以上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