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举办重庆市北碚区铭星体育
培训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的批复
重庆市北碚区铭星体育培训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
你机构《关于举办重庆市北碚区铭星体育培训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的申请》收悉。通过我委联合区文化旅游委对你机构组织管理、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和培训活动等方面的审查评定,并经我委2025年3月17日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机构在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嘉陵风情步行街4号楼B2-5举办重庆市北碚区铭星体育培训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举办者为袁学峰。
二、根据你机构办学场地、师资配备等条件,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你机构开展高中、初中、小学阶段跆拳道培训,同时在校培训人数不超过45人。
三、你机构属民办教育性质,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校外培训教育。
特此批复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