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许可重庆鑫汇锦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日期:2025-04-14

重庆鑫汇锦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北碚区财政局提出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经过认真审查核实,你单位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条件,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ECQ2TB5U。现批准你单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此复。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