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冯时行路308号12楼1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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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财税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财税政策、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编写财政综合分析。
(二)管理全区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执行人大批准的区级年度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五)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职责。监督指导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城乡社区发展、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七)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区级社会保障决算。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交办督办、信息、新闻、法治、信访、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科:参与制订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及服务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等财政政策,承担上述相关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核拨付企业及个人财税扶持等政策性补贴,管理企业相关专项资金并负责追踪问效;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
国库科:研究和推行各项国库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及财政收支旬月报工作;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汇总区级部门决算,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财政帐户和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承担区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统一管理全区各类财政票据,检查指导财政票据的使用。
资产管理科: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审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区级行政罚没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区级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向上级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经建科:承担发改、应急、交通、环保、住建、城管、土地等有关部门预(决)算审核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协调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批复有关工作。承担中央投资基本建设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以及其他建设类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收支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财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供销社、台农园、自然灾害预警办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救灾防灾资金以及与之相关的政府性融资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并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考核;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负责财政有关直补农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预算科:负责拟订全年收入预算,组织、督促各征收单位及时、足额完成全年征收任务。负责组织年度预算的编制。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拟定和贯彻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办理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区级预备费和预留财力的有关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会同有关科室办理市对区财政的结算事项。负责区对街镇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起草街镇一般性转移支付方案,指导街镇规范预算管理工作。
债务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债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偿债资金的统筹调度建议,提出偿债计划和管理建议;负责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和管理,实施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转贷、偿还全过程管理和监督;负责防范和债务风险化解;参与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偿还计划的汇总审核,监督融资进度执行,提出资金平衡建议;其他债务管理相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参与研究和制定本区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掌握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等归口预算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归口预算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研究提出归口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和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审核和汇总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加强归口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指导。监督和分析归口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和绩效考核,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编制社会保障基金决算,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基金及其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及其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
行财科:负责联系部门的预决算编制、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监督管理、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资金拨付等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承担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科技、文化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法规监督科: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监督财政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检查反馈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的相关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控制管理,牵头拟定、审定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负责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会计委派工作。负责会计制度、会计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北碚区政府采购事业中心:审核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负责编制、分析、上报全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季报和年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采购人进行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政府采购监督,建立对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负责协议政府采购。
北碚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和规范运行,保证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财政预算用款计划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北碚区财政绩效管理中心: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拟定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咨询专家学者库和中介机构库;组织指导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和指导区级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北碚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负责拟定与财政投资评审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本级财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的评审工作;配合财政局相关科室进行本级部门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作;承担财政评审中介机构库的建设及管理工作。